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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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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0] 輿論:封咪無關言論自由

 【本報訊】(記者 林賽香)節目主持鄭經翰與商台正式解除合約,引起社會巨大的迴響,昨日本港主要報章都以這宗新聞作為社評題目。雖然這些評論對今次事件的解讀各有不同,但大部分社評認為,名嘴封咪與言論自由不能混為一談;從正面的角度看,傳媒聲音變得更理性,有利化解社會戾氣。

星島:重新確立責任

 星島日報以《一個各方皆輸之局》為題評論說,鄭經翰雖可以收到巨額賠償,但卻失去重要平台;而商台除了賠償給鄭經翰之外,也可能要冒遭一批「大班擁躉」聽眾離棄的風險。不過,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雙方短期的損失卻造就香港傳播的新文化,重新確立傳媒的社會責任,建立健康的輿論平台,既可助市民出氣,同時又可減少社會戾氣。

 經濟日報社評表示,外界憂心商台以加入理性元素為藉口自我審查,是多餘的。現實上,商台的時事節目雖然主持人不同,說話風格有變,少了強悍出位言論,但言辭的尖銳,思想之獨立,批判之力度,對社會與政府的輿論監督表現,並未有退縮或減少。現時就說商台因政治壓力而自我審查,未免證據不充分。

大公:港人耳根得清靜

 大公報認為,長期以來不少市民對黃毓民等人動輒破口大罵的「言霸」作風看不順眼,商台解約後,市民對真正的言論自由也增添了信心。香江大氣迷霧稍為廓清,港人耳根稍得安靜。

 明報社評指出,今次事件不能動輒與言論自由劃上等號,因為公眾至今仍未釐清鄭經翰封咪和商台解約的原因,雙方都有責任解釋清楚,以免誤導公眾擔憂言論自由空間正收窄。

成報:應講清楚封咪

 成報亦認為,鄭大班不進一步作出清晰的交代,則只會繼續令廣大的聽眾、擁躉以至普羅市民感到困擾和疑慮,商台和鄭經翰如果重視香港的言論自由環境,便應該坦白向公眾講清楚封咪事件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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