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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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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0] 導遊增收船費 內地團員鼓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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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旅客投訴領隊涉嫌濫收費用。

 【本報訊】一團來自杭州的內地旅行團,一行43人。昨晨原定經尖沙咀中港城碼頭乘船往澳門觀光,但導遊臨時要收取每人300元附加費購船票,涉及款額逾1萬元,旅客懷疑有人濫收費用,一度在碼頭鼓譟及報警,警員到場調解,事件擾攘近5小時,肇事旅行團一行人終可上船,事件暫告平息。

旅遊業議會跟進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就事件答稱,如果負責接待有關旅行團的本港旅行社,曾就徵收附加費一事,與有關內地旅行社有協議在先,則不屬違法;但如果有人擅自濫收費用,則旅遊業議會有可能會採取行動,對違例旅行社採取處分;他強調,會跟查事件,是否有人違規。

 據悉,報稱懷疑遭人濫收費用的旅行團,為港澳遊5日團,團費約2500元人民幣,團友共43人,當中主要為婦女及小童。他們在杭州報團,交由本港一間旅行社接待,於本月26日出發,先到廣州機場,乘車取道深圳入境。該團原定於昨日往澳門,逗留一晚,今日乘巴士往廣州機場,再乘飛機返黃山機場。

 據團員表示,他們一行人昨晨到尖沙咀中港城商場集合,原定乘搭8時45分的船往澳門。其間,一名導遊向他們聲稱要收取各人300元附加費,作購買船票之用,有少部分團友為息事寧人,答允繳款,但大部分團友均認為,他們出發前,內地旅行社聲稱團費已包括往澳門船票;而且往澳門單程票亦不需300元,故疑有人濫收費用,堅拒付款,雙方僵持不下,致整團人無法依時登船,有團員於是報警求助。

導遊終讓步

 警員接報到場調查,有團友表示,當初參加旅行團時,旅行社聲明是觀光團,但當抵港之後卻變成購物團,每天只是不斷購物,懷疑貨不對辦,但導遊稱,行程表上的景點已遊畢,並無欺場,雙方各執一詞,僵持不下。

 警員調解至下午2時許,導遊終於軟化,無條件安排團友登船往澳門繼續觀光,並獲退還已收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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