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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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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1] 特稿:非原廠電池欠保護裝置

 本港早前發生的兩宗諾基亞手機爆炸傷人事件,經香港諾基亞公司調查後,證實用戶因使用不合規格的冒牌電池導致。有電子工程師及消委會提醒市民,冒牌電池因沒有短路保護裝置,一旦短路電池會產生高溫,甚至爆炸傷人,故呼籲消費者為安全起見,要使用合規格的手機電池。

 有電子工程師表示,原廠手機電池設有短路保護裝置,內有一條電子保險線,在短路時會自動截斷電流,情況如家用電器漏電時燒「灰士」一樣。

 一般冒牌電池沒有保護電路,而目前手機所使用電池多為鋰電池,如果電池上沒有保護電路,當電池正負極受外物連接一起的時候,就會造成短路,電池會發出高溫,輕則弄壞電話,嚴重會爆炸。

 較早時,消委會曾測試15個非購自諾基亞特許經營店的手機電池,發現部分適用於8250電池,在1分鐘內電池表面溫度竟超過150度,並且冒煙及開始熔解,再過兩分鐘後電池出現扭曲變形,足以灼傷皮膚。

 香港諾基亞就兩宗手機爆炸事件展開調查,並將手機殘骸送到芬蘭總部分析,得出的結果於本年五月份發表,證實事件涉及非原廠電池之短路引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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