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10] 大律師醉酒累法官休庭 放大圖片
大律師馬恆利昨日在庭內疑醉酒失常,更在庭外跪地傻笑。
【本報訊】代表律政司於區院處理一宗私煙案的大律師馬恆利,昨在庭上趁著女法官蔡慧蘭宣讀判刑前,竟喝至酩酊大醉,其間更拍手讚賞被告戒毒成功及一度戴墨鏡上庭,令法官須退庭兩分鐘。馬恆利及後直認開庭前曾喝了兩杯馬天尼及一些啤酒,更找女法官開玩笑,又謂未婚妻拋棄他做工,才令他喝酒。蔡慧蘭女法官透過司法機構回應時表示,馬恆利大律師在庭內庭外的表現非常乖張,不排除會採取行動。82年於香港執業的馬恆利,由律政司外聘,負責區域法院一宗共8名被告的私煙案檢控工作。
違規戴墨鏡上庭
案件昨日上午宣佈裁決,並由5名大律師代表7名被定罪被告求情。馬恆利早上已遲到45分鐘到庭,辯方大律師求情期間,他又兩度因轉筆被蔡官禮貌地訓示,要他尊重他人,不要影響法庭程序。
中午完成求情後,蔡官押後案件至下午4時判刑。然而開庭後馬恆利未有守規,先是戴上全黑墨鏡,見蔡官沒有發現後,他又即時把墨鏡脫下,得意洋洋蠱惑竊笑。
及後馬恆利不時竊笑及發呆,逼使蔡官下令退庭兩分鐘,請辯方大律師之一的Francis Burkett「略為協助」馬恆利。Burkett惟有勸喻馬恆利只須安靜坐在法庭,連抄筆記的工作也由海關檢控課高級督察郭啟明代勞。
法院門口扮跪地
再開庭時,馬恆利似乎未有改善,先是聽到蔡官讀至「私煙稅款達70多萬時」又再失笑;及後蔡官指第3被告「能戒除毒癮是可喜可賀的事」時,馬更即時拍掌「鼓勵」第3被告,令庭內各人啼笑皆非。惟蔡官未有責難,繼續宣讀判刑,把7人分別判監6星期至34個月。
馬恆利離庭時被記者問及下午開庭前曾往哪裡去時,他直言到了文華東方酒店的酒吧單獨買醉,醉律師似乎未知笑話鬧大,還表示要到萬豪酒店繼續暢飲,他甚至在法院門口扮醉跪地,傻笑任記者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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