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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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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7] 趙中良獲准延後替母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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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中良向法庭申請延遲將母下葬。

 【本報訊】為替母親爭取「夫姓」及舉殯權利,而與同母異父的李氏兄弟對簿公堂的珠寶設計師趙中良,為阻李氏今日將其母親下葬,昨午再到高院,要求法官延長時限,好讓他有足夠時間處理母親殮葬儀式。法官鄧國楨昨批准將頒令延長至本月23日,但強調趙替其母親舉行的大殮儀式,必須於世界殯儀館舉行。

 據趙早前透露,鄧官於本月13日曾於內庭頒令,指明趙中良母親的墓碑,既不可刻上「李氏」,亦不可刻上「趙氏」,只能以「慈母」代替;而趙可以「參與」母親的殮葬儀式,及替母親設靈與舉殯,但只能於世界殯儀館內進行。趙今日會就此頒令進行上訴,但同時會利用鄧官予他的額外時間,處理母親殮葬事宜,暫定於本月21日為母親舉殯。

 趙強調今次要求法庭延長頒令有效期,令母親落葬的時間被拖延,並非對她的冒犯:「我每日都有為母親誦經,如今她遺下的只是軀殼,反而我不替她爭回趙氏的名份,才是對她的冒犯。」趙重申,其母早年於盲婚啞嫁下,嫁予一李姓男子作妾侍,李去世後3年多才改嫁趙中良父親趙旺。趙在庭外激動地表示:「趙旺才是我母親自己選取的男人,他們倆真心相愛,為甚麼至死仍要分開他們?」趙更強調,即使耗盡他所有家財,也要上訴到底。

 趙表示自己曾與本案兩名答辯人,即趙同母異父的兄弟李虎威及其子李君傑,商研兩家人一同舉殯,但兩家人信奉的宗教不同,實行起來有困難,而李氏其後未得他同意,私下為母親設靈舉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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