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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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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7] 長春社促暫緩中區警署招標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長春社昨致信行政長官董建華、民政事物局局長何志平和旅遊事務專員鄭汝華,促請暫緩中區警署、域多利監獄和前中央裁判司署發展項目的招標計劃,以檢討目前低價佔評分比重40%的規定。長春社總監張麗萍表示,現時中區古蹟項目以旅遊事務署牽頭,並非由民政事務局負責,反映政府以謀利為先,公眾利益放一邊的想法。

 她指出,有旅遊事務署的參與雖可吸引遊客,但把保護古蹟貶為次要,是嚴重的錯誤。她促請政府不要急圖一時之利匆匆招標,並應改變現時經濟掛帥的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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