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20] 沙士基金審批或放寬
【本報訊】沙士基金成立一年多,有沙士死者母親昨致電電台投訴基金審批過份嚴苛,一家人年幾以來全無收入,仍未能領取恩恤金。有社工協會認為,沙士基金的審批制度存在不公平及不合理的現象。而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則承認,沙士基金初期的審批的確較為嚴格,不排除日後會放寬申請。
沈太的長女去年在淘大花園感染沙士去世,二女因為姐姐死於沙士被公司革職,至今仍然失業,三女在外國讀書。沙士前,一家人靠大女每月8千元家用過活,沙士過後,一家人全無收入,只靠向朋友借錢過生活。
上訴至今未有回覆
沈太曾以死者受供養的父母身份向沙士基金申請恩恤金,但基金以病故者並非與家屬同住,以及病故者不是家庭唯一支柱為由,不批申請。其後,沈太再向基金上訴,但至今仍未收到回覆,申請期間更受到社署人員的惡劣對待:「社署要求拿大女給生活費的證據,第一次我找不到,社署姑娘態度很差地對我說『呢個咪畀個教訓你囉!凡事都要有證據!』」
一直有協助沙士家屬申請基金的香港社區權益協會幹事彭鴻昌批評,現有的沙士基金審批準則完全違反恩恤金的概念:「恩恤應該是只要病故者是家庭成員,或者屬於邊個種類,就應該拿到某一金額的恩恤金,就唔需要考慮到經濟因素,現在基金只從經濟角度考慮,令很多家庭感到失望。」
彭鴻昌表示,沙士基金的上訴機制存在問題,上訴委員會並無詳細覆檢沈太的個案,而社署前線社工也沒有向死者家屬提供足夠的協助,例如要提供甚麼證據證明子女有給家用等。另外,社署對於一些透過協會組織或立法會議員跟進的個案都給予重新考慮,而一些循法律途徑去申請反而不受理,審批過程中存在欺善怕惡的情況。
基金欲放寬審批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署署理副秘書長黃淑嫻回應事件時強調,沙士委員會及覆檢委員會對每一個個案都公平對待,對於定義以外又值得同情的個案,委員會會酌情處理。不過她承認,目前對受供養父母的申請條件較為保守及嚴謹,正研究如何放寬,署方將會加強指引和溝通工作。沙士基金至今共收到55宗受供養父母的申請個案,其中有25個已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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