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25] 業主涉瞞真相 凶宅買主索償
【本報訊】一對情侶透過物業公司購入一個心水單位,準備結婚後作為居所,豈料2人繳付訂金後,透過蛛絲馬跡,查出單位大半年前曾發生自殺案,「清白單位」頓成「凶宅」。2人指稱業主隱瞞單位資料,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業主索回訂金及堂費。
申索人甄文藝及盧少蘭,本入稟控告業主林泉茂(譯音)、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及美聯葵涌廣場分行一名黃姓代理人,但2人昨決定撤回對美聯及其經紀的申索,只控告業主。案件於9月7日再聆訊。
經紀堅稱單位「清白」
兩人在申索書指他們在6月13日透過美聯經紀介紹,決定買入荃灣海濱花園19座海逸閣10樓一個單位。2人在簽訂臨時合約前,發現業主以78萬元買入該單位,懷疑單位有問題,於是分別向業主及經紀查問。業主表示他購入單位時適逢「沙士」,並指已經「買貴了」;經紀則指單位「清清白白」。
申索書指2人簽下臨時合約後,分別往兩間銀行估價失敗,其中一間更指單位有問題。2人其後在網上發現有人去年9月於單位內燒炭自殺。2人向住在同一屋苑的朋友、涉案單位鄰居及其他地產代理打探,所有人均表示知悉該單位曾有人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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