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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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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5] 馮載祥: 議員違規可被停職

 【本報訊】立法會秘書長馮載祥表示,昨日已去信涂謹申要求解釋其無申報匯標公司股份的事件,而鑑於議員辦事處租金問題受公眾關注,立法會會研究是否需要設立機制,審檢議員申報的租金是否合理。

 馮載祥接受電台訪問時,不肯評論涂謹申是否有違規,只是說,立法會議員如果持有任何公營或私營公司1%或以上的股份,都需要向立法會申報。一般情況下,如立法會議員漏報個人利益,要向「議員個人利益申報委員會」補報。如果議員有違規行為,立法會大會可以對議員作出勸戒、警告或譴責;情況嚴重時,大會有權暫停該違規議員的職務。馮載祥又表示,由於現時已休會,故任何個案都要待新一屆的立法會選出後才可以處理。為方便日後的評審,立法會會研究是否需要設立機制,檢查議員申報的租金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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