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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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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6] 噤若寒蟬的「民主派」法律界

■史 鳴

 法律界「民主派」重量級人士,向來以形象公正自居,當年批梁錦松百彈齊發,惟恐不力,而今於涉知法犯法、騙取公帑的涂謹申事件,則噤若寒蟬,閃閃縮縮,態度如此天淵之別,令人深思?何偉途事件一出,「民主派」的法律界人士大都振振有詞,以「普通法」大叫不公正不接受等等。

 但是涂謹申事件一出,除個別的「小人物」輕輕地講不涉及法律外,一些「民主派」重量級的法律人士大都噤若寒蟬,不願評論。特別是與當初梁錦松事件發生之時相比,那種攻之惟恐不狠,鞭之惟恐不力,用盡吃奶力氣的「架勢」,竟然是一點影子不再。同樣類似的事件,為何反應竟是如此不同,太耐人尋味。

反應迥別 耐人尋味

 「民主派」法律界一些重量級人士,向來以形象公正清高自許,對於比梁錦松事件表面證據成立、清楚明白得多的涂謹申事件,噤若寒蟬,不敢作聲,反映了其專業水準和政治良心的掙扎。雙重標準,使他們的自由公證,公義之心降服於政治的選擇。比較一下錄以在案的各種在立法會上的發言和攻擊文字,比較一下報章上的各種誑言下筆,當這些「民主派」法律明星拚命要置梁錦松於死地的時候,也就埋伏了他們今天對涂謹申事件沉默的尷尬和羞辱。

道德取代法律 專業操守何在?

 這些明星的光環,怎麼還能再有公正公平的色彩?這些法律專業的人士,是有資格當法官的,社會怎麼能期望他們判案會不偏不倚?同樣的,甚至更甚的涉嫌化公為私的事件,黨同伐異,同黨則一聲不吭,噤若寒蟬;伐異,則誇張地無限上綱,道德取代法律。這是什麼樣的法律專業操守?相信律師專業指引中,不管有卅條也好,有四十五條也好,都不會有在同一司法區因政治而雙重標準的。

 過去,這些「民主派」的法律明星反對政治干預法律,但是今天的對涂謹申事件的沉默,證明了他們只是葉公好龍,他們和那些並無法律訓練的盲目死忠的偽民主樁腳一樣,是由心中的政治決定法律的取向,天平早已由政治砝碼決定偏向一側。「泛民主」其實是偽道德的代名詞,偽道德必然導致法律的泛政治化,這是許多所謂寒窗多年的書生,其中包括法律學者的政法思想軌跡,是歷史的必然,也是香港的悲哀。因為這種演化,不過是重複許多歷史舊窠而已,並無新鮮感。只是本地殖民教育下成長的人並無歷史的大時空記憶,只有急功近利的井底之蛙淺見罷了。

港法律體系應彰顯公義

 涂謹申事件,是典型的以權謀私,而且表面證據明顯,長達數年之久,更因程介南事件衝擊而受影響,可見當事人之心虛,兼且目前有關法律手續一塌糊塗,與涂向公眾交待多有不吻合。對於這一個案件,對從政的法律界人士是個考驗,對廉政公署也是個考驗,任何人在法律面前是否平等,香港的法律體系是否有效地彰顯公義,不因從政的法律人士有異,這是個考驗公信力的最好時刻,法治一繫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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