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29] 屋署擬加速清拆僭建物
【本報訊】屋宇署正考慮重新調配資源,加快清拆僭建物。署方表示,現時平均每4年清拆15萬個僭建物,有空間外判更多維修工程,協助清拆。當局亦正考慮是否在屋契列明屋宇是否有僭建物,希望加快業主自願清拆。
屋宇署助理署長許國雄說,01年時估計全港約有80萬個僭建物,至今已清拆了15萬個,相信4至5年之內,可以清拆多15萬個僭建物。但是他說,為了清拆村屋的僭建物,可能要再調撥資源,部分工序如影僭建物、畫圖及預備清拆令等多方面都有外判空間,但執法方面由於要兼顧法理情,故要由署方自己做。
拆村屋僭建或須再撥資源
許國雄又說,近年市民自願清拆的個案不斷增加,當局正考慮在屋契注明樓宇是否有僭建物,希望有助鼓勵業主自願清拆,節省資源。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批評屋宇署在處理僭建問題時只注重市區僭建樓宇,忽略豪宅和新界的村屋是厚此薄彼。許國雄就解釋,豪宅和村屋的僭建很多時候都牽涉內部改建,執法時有困難,署方會根據僭建物的危險程度,擬定要求清拆的先後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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