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31] 蕭若元提出的主要疑點
■涂謹申在「買樓醜聞」中沒有申報利益,站在法律範疇上,涂雖然不是犯法,但這絕對是一個錯誤。
■涂謹申確實以高於市值的租金去租用有關的物業﹔更非法霸佔大廈外牆懸掛民主黨廣告,卻向政府申領公帑支付廣告牌租金「自肥」,這是一種「詐騙勾當」。
■倘該資產對民主黨而言是「不存在」的,那麼這筆租金中除了部分用作供樓,餘下的錢到哪堨h了?
■該幢物業牽涉到多名民主黨成員,不排除有人將租金挪作其他用途。
■民主黨竟不知道九龍西支部有獨立財政運作,而自「醜聞」被揭發後,該黨所披露的資料以及口供,均前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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