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09] 惠康員工投訴加班無補水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有惠康員工昨日投訴公司欺詐。員工指出,他們每星期最少有2天要加班至凌晨,但公司卻沒有超時補水,其中以北區分店最為普遍。
惠康發言人在接受查詢時說,公司一向設有超時補水機制,不明白為何會發生上述情況,並承諾會調查今次事件。
有工會昨日接獲惠康員工投訴,指位於上水、粉嶺、元朗及大埔區分店的員工,每日中午1、2點上班後,便一直工作至店舖關門,理貨員往往還要工作至凌晨2點,而每逢周二及周四更是加班高峰期,因為翌日有管理層巡視店舖,但員工經常得不到加班補水。
員工指出,長時間工作令他們苦不堪言,而公司要求員工無償加班的做法亦不合理。
每日工作12小時
不過,員工擔心一旦向管理層反映意見,可能令飯碗不保,所以一直敢怒不敢言。惠康發言人接受查詢時回應說,公司一向設有加班補水機制,公司每日會紀錄員工的上班時間,再將每月的資料交給人事部處理。
收銀員及理貨員一旦加班工作,會按其工資比例獲發補水,但店舖經理可得年終花紅,所以不獲任何的補水。
她表示,從未聽聞有員工要無償加班工作,對於今次事件,公司一定會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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