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0] 深交所大阪交易所合作 放大圖片
宋麗萍(左)坦言要借鑒大阪交易所發展衍生產品的經驗。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岳仿嶙、通訊員張文璋深圳9日電】深圳證券交易所昨日在深圳與大阪證券交易所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深交所副總經理宋麗萍在簽字儀式上表示,合作備忘錄有助於深交所學習並借鑒大阪證券交易所發展衍生產品市場的經驗,乃兩所關係史上重要里程碑。
柏交所成第九夥伴
較早時,大阪證交所剛與上海證交所簽訂合作諒解備忘錄。另外,深交所則先後完成跟東京、澳洲、韓國、KOSDAQ(韓國)、倫敦、多倫多、新加坡、大阪合計八家證券交易所簽署了合作諒解備忘錄。據悉,深交所近日將與柏林證券交易所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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