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7] 推癱父落海 愚孝子囚兩年 放大圖片
愚子殺父,家人聞判後離開法庭。
【本報訊】兒子不忍父親受病魔折磨而將其綁於輪椅推下海一案,辯方昨透露父親死前半年已被發現患上血癌,根本必死無疑,被告是難忍無生存希望的父親繼續活著受罪而行兇。但高院法官貝珊昨指出,雖然有人認為安樂死是好心殺人的行為,但法庭不能接納它為殺人的理由,判處被告入獄兩年。
法官格外開恩
貝官指被告明知家人不會同意其做法,亦知殺人是錯誤行徑,卻仍有預謀計劃地行兇。貝官認為法庭有責任保護老弱傷殘人士免受傷害,亦為阻止其他人以同類手法遺棄親人,因此需判處一般阻嚇性刑罰。但有鑑被告並不對社會構成威脅,而他亦無再犯機會,格外開恩。扣除被告過去1年的羈留時間,若他行為良好,即可於明年3月左右獲釋。
辯方求情時指,經營豬場的任父,性格剛好與長子任遠明(47歲)相反,是個豪邁爽朗的人,赤柱一帶居民對他無人不曉。惟任父年輕時有酗酒習慣,與家人關係不好,至晚年才有改善。
至03年2月,任父病情急轉直下,先被發現胸腔感染,其後又於沙士期間感染肺炎,被告為照顧父親,不惜辭去於懲教署的工作,兩父子於患難中增加相處時間,不時傾談政治,反而較前更親密。
父患血癌又染皮膚病
但至4月醫生發現任父患上血癌,由於院方不主張開刀,任父變相等同等死。任父當時已神志不清,無法吃喝言語,至同年9月,他又再感染皮膚病,被綁在床上的他無法搔癢。
辯方指,最令被告痛苦的,莫過於眼看自己深愛的人受折磨,被告正是於如此環境下患上抑鬱症,犯上滔天大罪。被告於自己的求情信中提到:「我推父親的輪椅下海時,腦袋一片空白,也不知是那兒來的勇氣。」任遠明是於去年9月29日,於尖東天星碼頭海旁將老父推下海中,被告當晚向家人撒謊指自己帶老父返鄉下就醫,翌日又表示老父因併發症去世,但探員隨即於尖東海面發現任父屍體,家人起疑報警將被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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