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8] 房署發警告信大掃僭建物
【本報訊】公屋僭建的問題多年來仍然未徹底解決,政府估計目前有一萬個單位有僭建物,房屋署將展開一個5年計劃,下個月開始大規模發信,著令業主清拆僭建物。
房屋署署理高級屋宇測量師黃昌文表示,業主總是抱著「人做我又做」的心理,最終令僭建物越來越多。房屋署估計,全港居屋連同出售的公屋,總共有一萬個單位有僭建物,有的屋苑更有7成單位有違規僭建物。黃昌文提醒市民,僭建物除了對大廈結構、大廈的使用者及公眾有危險外,當有任何危險發生,業主可能要負上刑責。
五年計劃 徹底清除
另外,房屋署承認,過去處理僭建物比較被動,只靠居民投訴才勸業主清拆,效果不理想,未來5年署方會主動解決問題,下個月開始大規模發信警告業主須清拆僭建物,業主不清拆的話會交由屋宇署檢控。
深水步居民對政府行動表示贊同。有居民認為,h內僭建物比比皆是,而且還越來越多,許多市民認為政府只是警告一下,根本不把房屋署的警告信當一回事,要徹底解決問題,始終需要有人監管。
房屋署98年至今,共收到2400宗有關僭建物的投訴,發出約1000封勸喻信,其中60個個案交由屋宇署檢控,違例僭建最高罰款5萬元及入獄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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