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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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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2] 港電訊業隨市場演變規管

■區文浩 香港電訊管理局總監

 規管政策並非一成不變。我們需要時刻留意市場及技術的發展,確保規管措施迎合時勢所需及政策目標。我們決定在四年後撤銷香港的強制性第二類互連,以切合本地固定網絡市場的發展。我們可能需要就IP電話服務的推出徹底檢討現行的規管措施,以確保有關措施相關及相稱。我們將於今年稍後諮詢業界對IP電話服務的意見。我們亦需汲取其他規管者處理這些問題的經驗。

 我將與讀者分享近期就本土(本地)固定網絡市場中等同「分拆地區性環路」所作的決定,以及對在公共電話服務引入網際規約(IP)技術的意見。

 在香港,我們對電訊業採取促進競爭及有利消費者的政策。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整個電訊市場已全面開放。我們准許以市場力量決定營辦商的數目,除非新營辦商進入市場受到實質的限制,如無線電頻譜供應有限。我們亦依賴市場力量決定市場上的服務價格、質素和技術。除非市場不能運作,否則我們不會干預。

 本港電訊業沒有外資擁有權的限制,我們歡迎海外直接投資電訊業,透過成為新營辦商或收購現有營辦商的擁有權進入市場。

本地固定網絡市場的競爭發展

 自一九九五年起,本地(本土)固定網絡市場已逐步開放競爭。在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三家新營辦商獲發牌與固有營辦商競爭。自二○○○年一月一日起,有線電視營辦商獲發牌,利用其有線電視網絡的電纜解調器技術提供電訊服務。使用無線技術(本地多點配送系統)的其他營辦商亦在二○○○年獲發牌照。本地固網市場從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更已全面開放。營辦商的數目只由市場決定,而現時香港共有11家本地固定網絡持牌商。

 本地固定網絡市場是較難發展競爭的部分,因新營辦商在接達其客戶時遇到困難。然而,在香港,我們已能在這個市場成功發展一定程度的競爭。我們現時最少有五至六家營辦商活躍於市場,而消費者亦因競爭而得到更佳的服務選擇。現時,新加入營辦商在窄頻電話服務市場整體佔28%,而在寬頻服務市場則佔45%。我們54%的住戶已能透過寬頻連接至互聯網,而事實上,超過三分二的住戶已透過寬頻接達互聯網。

 本地固定網絡市場在競爭方面的發展相對迅速,有賴我們在過去為促進競爭而推行的不同規管措施所致。除了減低進入市場的規管障礙,我們亦採取措施使新加入營辦商能與固有營辦商公平競爭。

 住宅電話線路服務最初低於成本的收費,已於二○○一年重新調整至抵銷成本。這為新加入營辦商重新提供商業動機,以在住宅市場進行競爭。

 我們亦透過在香港被稱為「第二類互連」的方式,協助新加入營辦商解決「最後一里」的障礙,直接互連至以銅線所鋪設的客戶接達網絡,這技術相等於其他國家的「分拆地區性環路」。這項政策在一九九五年引入,但自一九九九年住宅電話線路服務開始重整收費後,才被大規模應用。

 由於香港是人口稠密的大都會城市,所以能在相對較短的時間以及以每客戶計算的較低成本,鋪設電訊基礎設施以覆蓋較大部分的公眾客戶。因此,新加入營辦商能在短時間內覆蓋相對較大比例的住戶。新加入營辦商的網絡已能透過使用光纖到樓技術及本地多點配送系統覆蓋53%的住戶。

檢討第二類互連政策

 新加入營辦商的網絡覆蓋促使我們檢討第二類互連政策。新加入營辦商因受經濟或技術原因限制,而未能在部分地區鋪設其自建客戶接達網絡,第二類互連政策有助促進那些地區的競爭及增加消費者利益。不過,對於在經濟上及技術上均能鋪設自建客戶接達網絡的地區而言,這項政策則可能減低鋪設網絡至這些地區的投資意慾,因相對於自建客戶接達網絡來說,第二類互連或會被視為較低成本及低風險的接達客戶方式。

 為鼓勵在香港鋪設高速度及高容量的基礎設施,以配合未來資訊社會的需要,我們在二○○四年七月已決定在二○○八年六月三十日完全撤銷第二類互連。在該日期前,在已接駁至少一個新加入營辦商的自建客戶接達網絡的樓宇(除固有營辦商的地區性環路網絡以外的網絡),第二類互連的安排將會在三年內逐步撤銷。在兩年後,營辦商不能在這些樓宇透過第二類互連接駁新客戶(「過渡期」),而互連費的規定在第三年仍然適用(「持續適用期」)。由二○○八年六月底起,第二類互連將會按照商業原則安排。

IP電話服務

 IP電話服務的出現將為市場中的固定網絡營辦商帶來重大挑戰及機遇。挑戰是IP電話服務可能大幅攤薄傳統電話線服務的收入,而機遇是IP技術將透過創新多媒體服務開發新的收入來源。

 事實上,IP電話服務以若干形式在香港已出現多年,甚至早於對外電話服務市場開放之前。

 自一九九九年一月起,香港的對外電話服務市場完全開放。營辦商可用任何技術傳送接入或撥出香港的話音通訊,而部分已使用IP技術進行這類傳送。

 現時,IP電話技術已用於提供本地(本土)電話服務。IP電話技術初期用於核心及接達網絡,而客戶界面則仍依循傳統電路交換形式。後來,直接以IP為本的客戶界面已用於向商業用戶提供綜合話音及數據服務。近期,IP電話服務的提供已發展至透過寬頻接駁至住宅用戶,這包括由提供IP電話服務的營辦商經營的寬頻接駁服務,及由其他營辦商經營的寬頻接駁服務。

 我們在考慮對IP電話服務的適當規管方式時,將仍採用促進競爭及有利消費者的政策,因這證明能有效營造活力充沛的電訊業,並能提高消費者的利益。

 基本上,我們認為應由消費者選擇傳統電話服務或IP電話服務。若IP電話服務有任何技術上或運作上的限制,消費者應獲給予足夠資料作精明的選擇。規管措施不應阻礙新技術的引入。我們應對IP電話服務採取最少但相稱的規管方式。

 香港一直實行「技術中立」的規管原則,即以服務而非技術作發牌準則。營辦商可利用任何技術經營牌照認可的服務,而毋須經由規管者批准。同類服務應按照類似條件規管。

 然而,適用於傳統電話服務的條件不一定完全適合IP電話服務。倘若我們直接將原本適用於傳統電話服務的條件一概加諸IP電話服務,技術發展便可能受阻。

 故此,有需要將IP電話服務視為另一類服務,施以不同的條件。然而,倘若市場推出IP電話服務作為公共電話服務的替代品,便應該達到若干最低條件,以免消費者感到混淆,從而保障公眾利益。

 但同樣地很多用戶會接受IP電話服務毋須滿足若干規定;例如,IP電話服務需要在客戶處所安裝調制解調器。我們預期用戶明白IP電話服務是可能會在客戶處所停電時中斷,與客戶住所使用室內無線電話的情況相似。由於流動電話可供備用,服務中斷預計不會造成嚴重的問題。(二之一,待續)(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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