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24] 股份抵押披露宜證監執法 放大圖片
(左起) 大福證券執行董事兼營運總監李耀榮,元朗商會會長王少強,元朗商會永遠會長黃松泉太平紳士、大福證券董事總經理兼行政總裁黃紹開,大福證券元朗分行經理李詠賢。
【本報訊】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委員黃紹開出席上市儀式後表示,有關上市公司大股東股份抵押披露問題,他指出,適當披露有關資訊對市場是好事。他相信,交由證監會執行有關法規較好,因證監會是執法團體,由其處理能產生更大效力,若交由交易所執法,最多只是「打手板」,並不需承擔法律責任。另外,身兼大福證券董事總經理的黃紹開表示,大福的元朗分行已搬到元朗匯豐大廈,以配合不斷上升的客戶數目。他稱,集團會繼續鞏固及擴充分行業務。目前除中環總行外,大福有9間分行,而北京、上海、深圳和廣州都有代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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