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24] 新架構仍稱環境保護署 放大圖片
政府環保工作在局署合併後,將可提升服務質素與成效,圖為環保署發起的「停車熄匙」標貼活動,有逾百學生環保大使參與。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環境科及環保署將來合併後,新組織仍稱為環境保護署,會包括4個政策科、3個行動科、1個內務管理科及1個檢控組,人數約維持1千6百多人。
4個政策科分別負責廢物、水質、空氣質素及自然保育範疇方面的政策制訂。至於環境評估科則負責執行《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環境基礎建設科除負責發展和管理廢物設施、收集須特別處理的廢物等外,也負責污水系統基礎建設的規則工作;環保法規管理科則負責整合執法資訊管理及其他管制行動等等。
人數編制維持約千六
新組織會有3個副署長職位,為署長提供支援服務,除一位副署長由原部門專業人士出任外,其餘2個將由政務主任擔任。而7位助理署長方面,其中5位由原部門專業人員出任,餘下2個由政務主任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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