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24] 小資料:局署合併 早有先例
本報記者 施立偉
為提高政府的運作效率,特區政府不斷進行局署合併,在過去幾年已經有房屋局及房屋署合併、經濟發展及勞工局轄下的勞工科與勞工處合併、教育統籌局與教育署合併等。
房屋局和房屋署在02年7月進行合併,融合了房屋政策的制定及執行。隨著房屋架構重組完成,共刪減24個職位,每年可節省2千6百萬元。教統局在03年1月1日起,刪除教育署長一職,進行局署合併。當局刪除5個首長級職位,至於非首長級的職位,也有進一步精簡的空間,教育統籌局與教育署合併節省1千萬元。
至於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是從03年7月1日起將轄下的勞工科和勞工處合併,勞工處處長由常任秘書長兼任,每年可節省1百萬元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