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24] 14歲女生遭脫校裙拍裸照 放大圖片
拍女學生裸照的男子由警員拘捕。
【本報訊】14歲女學生,在互聯網玩ICQ結識一名居心不良無業青年,昨午下課後應約與網友會面,殊不知被人用車載到飛鵝山,在車內綁起雙手後剝剩內褲拍裸照,因泛起閃光燈惹起一名跑步上山路人發覺報警,為馳至警員拘捕而揭發這宗風化案。
受害少女14歲,為求學時期學生,警方初步調查,相信女童未遭到侵犯;被捕男子廖×文(24歲),無業,警方正調查其拍女童裸照的真正目的。
現場為飛鵝山道距基維爾營路口約100米附近,揭發此案的路人姓畢,每日傍晚都沿飛鵝山跑步做運動,經常見情侶駕車到上址談心,見怪不怪。昨晚約8時,畢沿扎山道跑上山時,見路邊停有一部香檳色私家車,相信又是有情侶在車內談情,不以為意。突然間,車內卻泛起閃光,因而引起注意,畢經過時,卻發覺汽車與別不同,安裝有窗簾及拉起,從外細心望入,赫然見一名男子手持相機向一名僅穿內褲女童拍照,女童看似被人反綁雙手,且不時以懇求口吻喊「唔好影」、「唔好影」……
畢心知不妙,不動聲色報警,並在附近等警員到場。警員到達後發現一名被人以膠帶反綁雙手的半裸女童。警員先著男子下車,再著女童穿回衫褲落車,揭發是女學生身份。
據悉,受害女童表示,在互聯網玩ICQ的時候認識該名男子,昨午放學後被約會面,故尚未回家換衫便外出應約,入黑之後,被人用車載到上址後遭綁起,繼而剝脫去校裙,在僅餘內褲下被拍裸照。
由於相信女童並未遭到性侵犯,警方先將被捕色魔帶走,再安排另一警車,由女警陪同女童回署助查,並檢走相信有不少女童裸照的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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