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30] 奸夫殺死港商二奶母女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通訊員王華兵深圳29日電】一名在深圳的港商二奶趁情夫不常返深,竟與舊情人同居。但疑因一句譏諷舊情人的話,遭惹殺身之禍,被亂刀砍死。而二奶與港人的私生女也在被兇犯挾持的逃亡途中遭到扼斃。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對嫌犯進行一審,嫌犯在庭上則自行請求法官處以其死刑。
據了解,遭舊情人砍死的30歲俞姓女子原籍南京,到深圳已有10年。早前一直幫助其姐姐經營一家小店舖。期間,俞女邂逅了一名香港已婚商人,不久就成為港人二奶。在1998年,俞女為該香港男子生下女兒。直至去年,港商在龍崗區前進村購買了一套房子成為一家三口的愛巢,並且每月給母女倆幾千元的生活費。
不堪被譏向女人討錢
至於被告是剛滿24歲的南京人王良龍。據悉,王在家鄉時就與俞相識,而他來深後就在俞女經營的店裡幫忙,由於俞女的香港情郎很少到深圳,深感孤單的俞女遂偷偷與被告同居。據悉,被告平時脾氣甚為暴躁,而俞女的親友也極力反對他們兩人來往,雖然俞女也向被告多次提出分手,但沒有結果。
據警方的調查顯示,今年6月1日深夜11時許,俞女在家中再次向被告提出分手,被告卻聲稱沒有錢,要求俞女給他「分手費」,但遭俞女譏諷,指男人怎麼好意思向女人要錢。被告聽後感到自尊心受損,遂與俞扯打,兩人從床上打到地下,又從地下打到廚房。就在他們扭打之際,俞女6歲的女兒見母親被欺,就跑進廚房拿出一把菜刀,準備交給母親用來反抗被告。但這把菜刀卻成了被告的兇器。被告見狀立即奪過菜刀並向俞女的頭部、身體一陣狂砍,令俞女當場斃命,後經法醫官鑒定,俞女身上有59道刀傷。
而被告在殺人後,又以找醫生為由將死者的女兒帶走,並買了些快餐麵等零食就一起逃進山上躲藏。由於被告身上沒錢買食物,兩人在山上躲了五天後,餓得再也撐不下去了。據被告向警方交代,他不忍心女童跟著自己餓下去,於6月6日晚上,在橫崗鎮荷坳龍崗汽車貿易中心北側山坡上,將該女童捏死。
疑兇父親報警拘兒
案情並稱,被告的父親在案發後不久從南京趕到深圳。在6月9日,被告致電其父,希望給他送些錢去,並約好見面地點。但被告父親將有關訊息告之警方。6月9日晚,等待父親前來營救的被告終被警方拘獲。
在今天的庭審上,女死者的香港情夫並沒有出現,而庭審只有半小時便結束。被告王良龍在庭上對於控方所指控的罪名和犯罪經過供認不諱,在最後陳述時更要求法官對其從重從快處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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