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01] 清潔管工中港城強姦醉女
【本報訊】一名清潔公司管工,在中秋迎月夜於中港城平台遇上一名醉酒的啤酒女郎後乘人之危,將觀景台當作陽台,霸王硬上弓,但被酒醉三分醒女事主認出其身穿工作服、手持電筒及對講機,終令管工落網被控強姦罪。
34歲被告梁光毅,為清潔公司主管,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於本周二凌晨時分,在尖沙咀廣東道33號中港城平台碼頭觀景台,強姦一名陳姓女子。被告昨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待警方進行進一步調查及科學鑑證,被告不准保釋,還柙監房看管。
控方指,當日凌晨1時許,於酒吧當啤酒女郎的女事主與友人到上址喝酒及談天,女事主喝醉,躺在地上。期間,她感到被一個有對講機及電筒的人推了一推,指不可在那裡睡覺,之後就感覺到底褲被人褪下,下體被性侵犯。事主指被強姦後一度欲追截被告,惟被他逃脫,事主遂向保安形容被告外貌並報警。警方及後發現事主所形容的與被告相似,於是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與事主發生性行為。
被告的代表律師指,被告家有剛任保險經紀的妻子及兩名兒子,是家中經濟支柱,故希望申請保釋外出,但為裁判官所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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