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03] 靈渡寺告TVB闖廟拍劇
【本報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早前在拍攝《御用閒人》電視劇時,被指兩度擅入有逾百年歷史的古廟「靈渡寺」取景,破壞寺廟安寧,昨遭古廟司理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發出永久性禁制令,禁止該等人士於寺廟範圍內拍戲,另要求賠償。
寺廟報警求助
原訴人為位於元朗的靈渡寺司理鄧應求(譯音),答辯人為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入稟狀指該地段於1898年7月起已登記為「靈渡寺」。今年8月初,答辯人的員工向靈渡寺一名吳姓看更提出以1,800元代價讓其在該寺廟進行拍攝。吳向原訴人徵詢指示後拒絕,並警告不能為拍戲而進入靈渡寺或屬於寺廟範圍。
入稟狀指答辯人一隊攝製隊於8月10日上午11時進入寺內進行拍攝,至下午5時半才離開。其後原訴人在入口處貼出告示,說明禁止任何人在該處拍攝。於9月3日早上約9時,攝製隊重臨舊地,看更要求停止拍攝未遂,約於上午10時半報警。警員到場調查時,答辯人的員工錯誤地向警方表示已得到靈渡寺的擁有人同意,又指原訴人無權阻止他們進入寺廟範圍及阻止他們拍戲,攝製隊拍攝至當晚6時才離開。
入稟狀指答辯人於本年8月10日至9月3日期間,在未經原訴人同意下錯誤地闖入靈渡寺進行拍攝,干擾該處的寧靜環境,要求法庭作出聲明及發出永久性禁制令,要求答辯人的導演、員工或代理人不能為拍戲或其他目的進入或逗留在寺廟範圍,並要求答辯人作出賠償及懲戒性賠償,另支付利息及堂費。
靈渡寺位於洪水橋廈村山上,去年初曾翻新。該寺平日遊人不多,但假日都會有旅行團前來遊覽參拜。
鄧萃雯主演
無線外事部助理總經理曾醒明表示,《御用閒人》屬古裝劇,由鄭少秋、鄧萃雯及楊怡主演,正進行後期工作。對於該劇惹上官司,曾醒明強調TVB拍攝外景前,製作聯絡部會跟有關負責的人洽商,在靈渡寺拍攝外景前已獲得該寺負責人允許,但後來卻被人入稟,不明所以。《御》劇涉及靈渡寺的場景戲份不多,若最終對方不允許,可轉移地方重拍,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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