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03] 狂徒警署寫大字控訴警員 放大圖片
警員遮蓋被噴紅漆的警署外牆。小圖為外牆寫上的字句。
【本報訊】深水步警署昨被一名神秘男子在警署外牆寫「大字報」,公然挑戰警方!「大字報」以紅漆寫著2名警員編號,並直指他們「貪污打人」。警方初步不排除案件涉及有人對警員在調查一宗毒品案的手法不滿,以此發洩,已聯絡兩名警員助查。
深水步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甘文龍形容案件極不尋常,他證實2名警務人員,分別隸屬軍裝巡邏隊及刑事偵緝部。2人曾參與調查4個月前的一宗毒品案。警方高層已接見2人,暫時未知他們有否被人投訴。
昨凌晨3時半,一名巡警返抵深水步,當欲從荔枝角道入口進入時,發現一名年約40餘歲男子,鬼鬼祟祟在警署外徘徊,正欲上前截查時,對方匆匆登上一部往旺角的小巴離去。
警員後來發現在警署外牆,遺有一行用紅漆打橫噴寫的大字,長約8米、高約1米。該行字句寫著「PC524X9,584XC,貪污打人」,「C」字懷疑是一個完整的數字,他即時通知上峰。
警方接報後,即時派員用黑色膠袋將字句遮起。刑事偵緝人員到場調查,科學鑑證人員並在附近套取指模及有關證據,稍後將字句清洗。警方初步不排除,有人對警方處理一宗毒品案的手法不滿,故在警署外寫字洩憤。
有資深警務人員表示,警方在遇到同類的案件時,通常先會召見涉事警員了解情況,並會進行內部調查。至於刑事偵緝人員,則只會針對刑毀警署案件調查。
深水步警署是於2002年5月全港首間安裝電閘的警署。警員必須以電子委任證掃過閱讀機,方能進入警署範圍。若駕車進入警署者,同樣要通過讀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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