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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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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05] 中國本月起禁木炭出口

 【本報訊】據新華社杭州消息,記者日前從寧波海關了解到,以木材為原料直接燒製的木炭不能再出口了。這項規定由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林業局聯合發布。規定稱,自10月1日起,所有以木材為原料直接燒製的木炭將全部禁止出口,但竹製炭、果殼炭、果核炭、機製炭等不以木材為原料直接燒製的木炭不在此列。

 據了解,國家去年曾將圓形、半圓形截面直徑4厘米、長度10厘米以上的棒狀木炭和非圓形截面的棒狀木炭(原料為不包括竹子的木材)列為國家禁止出口的貨物。海關提醒相關企業:出口木炭前應了解國家的相關規定,必要時可諮詢當地海關,以免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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