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06] 雜貨店遭縱火 儲過量石油氣 放大圖片
儲存大批石油氣的雜貨舖被縱火焚毀。
【本報訊】屯門山景L雜貨店昨晨懷疑遭人縱火,消防到場將火救熄後,發覺舖後儲存大量石油氣及火水等危險品,正調查是否有人違法。火警起因懷疑是L內一名有精神病居民所為,警方正追緝該名男子下落。
遭縱火雜貨店位於景貴樓旁的商場地下,在縱火案發生後,消防員發現在舖後儲存有28個石油氣罐、1個風煤樽及5罐火水,幸消防員及時將火救熄,未釀成災。
昨日凌晨3時,一名姓歐陽的L民途經店後門時,發現一名可疑男子徘徊,未幾將點火的香煙投入,店舖即冒煙起火,男子匆匆走入景貴樓大堂消失。
消防員及警員到場,火勢已相當猛烈,冒出大量濃煙並波及相鄰一間便利店,店內職員自行逃生,消防員迅即開動兩條水喉及派出兩隊煙帽隊入內灌救,約20分鐘將火救熄,幸僅焚燒店內雜物,所儲的危險品則未有燃燒,否則後果嚴重,而便利店則輕微受影響。
警方根據報案人提供資料曾到景貴樓上樓調查,懷疑縱火者是該大廈住客,且相信有精神病,惟未能知單位所在,暫無人被捕,列作縱火案。
由於雜貨舖有過量儲存危險品之虞,機電工程署亦派員到場了解情況。機電工程署發言人表示,根據法例,存有超過130公升以上石油氣,需要領取牌照,如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2.5萬元及入獄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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