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06] 鄉委會主席不滿禁黑衫巡遊
【本報訊】(實習記者 朱樂汶)元朗屏山鄉鄉事委員會的巡遊隊伍早前在「元朗同胞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5周年大巡遊」慶祝國慶活動中,被警方指有舞獅隊員穿上「黑色」衣服而拒絕其參加巡遊。昨日,元朗六鄉鄉事委員會主席到灣仔警察總部向警務處處長李明逵遞交投訴信,並要求有關負責的警官作出道歉。
鄉委會主席認為,元朗分區指揮官MR D.G.Lawley對上月29日的巡遊活動的執法態度極度官僚,缺乏彈性。六鄉委員會方面並希望警方能向公眾清晰解釋,指所謂「黑色制服」往往代表「黑社會分子顯示力量」的法律基礎,以免各鄉居民以後聞「黑色」色變,或若不經意穿上黑色褲即立刻成為反黑組的偵緝對象。
屏山鄉鄉事委員會主席黃耀榮指出,當日活動的參與者大多數是學生及青少年,目的只是「慶祝國慶」,絕對不是指揮官所認為的「黑社會顯示勢力的機會」。對於警方後來特意加派重兵,高調地監視現場的巡遊隊伍,他指該指揮官的思維仍然停留在以往的港英年代:「穿黑色衫唔等於係黑社會,咁唔通黑社會穿白色衫就唔係黑社會嗎?」
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則認為,警方這次苛刻的處理方式不但阻礙中國傳統文化的發展,也破壞了一直良好的警民關係,希望警方盡快作出合理的解釋和採取適當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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