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09] 黃毓民遇襲案一月審
【本報訊】名嘴黃毓民遇襲案經過多次提堂後,隨著事主前晚返港,控辯雙方昨終在九龍城法院將審訊日期定在明年1月13及14日。昨日除首被告因涉及另一宗普通襲擊案而棄保潛逃外,第4被告亦因前晚於元朗發生的懷疑黑幫仇殺案中,身中多刀,現在北區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而缺席。
案情指黃毓民於本年3月16日,在尖沙咀金巴利道街頭遭4名男子襲擊,涉案的4名男被告,分別是崔偉明(51歲)、李國華(52歲)、劉宗其(34歲)及林錦偉(34歲),4人被控以串謀普通襲擊罪,崔姓被告則另被控聲稱為三合會成員。
兒涉案 黃返港商案情
該宗毆打案原定於8月開審,因案中關鍵人物黃毓民自封咪後一直芳蹤杳然,黃妻亦曾公開表示,其夫因身體問題需往國外就醫,故案件一再押後。
另方面,黃毓民長子黃特漢回港僅半年,於今年9月3日涉嫌販毒被捕,犯上官非,周一亦在同一法院被控販運危險藥物及管有用作吸食危險藥物的工具兩罪,待本月18日續審。據昨日有報章指出,封咪後遠走他鄉,暫停主持商台節目的黃毓民,為處理其子的官非已從美國返港,並與相識的法律界朋友研究案情,準備幫其子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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