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許煜9日電】昨天在國資委網站上,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對外公開徵求《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的意見。在徵求意見稿中,國資委規定,中央企業在處理重大法律糾紛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視情節嚴重性,予以通報批評以致紀律處分等處罰。如造成企業重大損失並涉嫌犯罪的,相關負責人將被送交司法機關處理,並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