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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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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1] 港式迷信 港產笑話

■史 鳴

 迷信和神話是社會意識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越是環境不發達和尚未開發,這種屬於愚昧層次的文化形態就越豐富多彩,不過內容有醜陋精美之分,形式有原始粗糙和完備精細之分。但不管生態變化如何,非科學則是其主要判斷標準。

非科學文化形態充斥市場

 香港是一個自由的東西文化交匯、亞洲人為主的社會,充滿了各種中西非科學文化形態。偶像崇拜有時到了令人們側目所謂非理性亢奮,在目前流行文化大行其道的娛樂界如此,在開放不久的政界民主界更是如此,有時精彩之外,叫人擊節讚嘆叫絕——原來香港政治遊樂場的把戲是可以這樣玩的。

 「長毛」梁國雄的街市丐幫大騷,藉香港社會轉型的陣痛之際,堂而皇之殺入議事堂,本身就是一個「愚民民主」的黑色笑話。而年薪約十萬美元的一些法學界精英,開始是振振有詞地對「長毛」誓詞加料大騷予以無限支持,以詭辯代替愚辯,後來經法官判明長毛妄改誓詞是違法,這些法界精英又急急改口,充分露出嘴皮法學而並非公義法學的本色。

有人喜扮權威大放厥詞

 香港其實甚少憲制憲法方面的專家,一些人扮權威地在電子傳媒上大放厥詞,識少少,扮代表,恣意評論,誤導市民社會,正正說明香港的訟棍迷信是多麼可笑的一個神話。傳媒將頭戴假髮的狀師尊為偶像,不問其見解觀點是否合乎科學,是否真知灼見,只要見到這些喝了點洋墨水,識幾條雞腸者,即當「明星」拜,正是許多未開化部落「圖騰」崇拜的文化生態,一次又一次地以笑話破產告終。

 其實,越是在熒光幕上暴其醜的「精英」,往往是笑話中小丑的角色。你要是請他打官司,不輸死才怪。小市民怕大狀的迷信是未開發社會的病態,應予掃除根治。查查法庭紀錄,就知信口開河的狀師是香港跳大神式的巫師人物罷了。

 類似的笑話還很多。迷信「選舉專家」,結果胡亂叫急而貽笑大方;迷信橫行「咪霸」,結果落了個鋪蓋席卷,讓賢理性;迷信「才子」,結果是不過爾爾;迷信「大」遊行,結果是造假賬報大數;迷信民調專家,結果是美元作怪「調整」民意……

港式迷信令「精英」「學者」蒙羞

 香港先進的社會硬件,折射出大量未開化文化形態的怪誕,當下最為經典的是民主活動蛻化成流行明星文化,只重包裝夠激,不重內涵實質有效,最後由泛而偽而空,變成國際大笑話;莊嚴的政治交手,演成幼稚園蹦蹦跳兒歌式的笑劇。日前領銜主演的第一丑角正是梁長毛。

 英式的文明理智政治文化,竟然變成原始唐人街部落式的迷信和神話,這是廿一世紀香港國際大都市的反諷和調劑。可惜的是,浪費了社會的資源,也使相當一些政法「精英」蒙羞,他們如何向下一代交代自己曾經愚昧過呢?(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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