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4] 加強監管 減少事故
地鐵昨天又出事故。密集和接連不斷發生的事故,令市民對地鐵的信心降低,地鐵乃至本港公共交通的形象也嚴重受損。地鐵事故頻仍,癥結在於地鐵上市後缺乏足夠監管。政府有必要採取措施,加強對地鐵安全服務的監管。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指出今次事故嚴重,要求地鐵即日回應。地鐵回應雖承認事故不能被接受,卻又辯稱今年以來的故障比去年減少,但不能保證「零故障」。然而今年以來地鐵發生的連串事故,分別出現於不同系統和路線,對列車正常運作以及對乘客的影響也格外突出。眾目睽睽之下,地鐵仍企圖玩弄數字遊戲,文過飾非,未免侮辱公眾智慧。目前市民要求地鐵的是減少故障,而非要求地鐵能保證「零故障」。地鐵偷換概念,顯示對檢討和改善安全問題缺乏足夠誠意。
地鐵決定委任國際鐵路顧問公司檢討整體服務表現、系統維修等,三個月後把報告交予政府。但昨天記者會上,地鐵卻稱已初步確定這些都是「獨立事件」,沒證據顯示地鐵「存在系統性問題」。這豈非意味著未作檢討,已有結論?市民又怎能相信地鐵委任顧問公司作出的檢討結論可以客觀公正?
雖然地鐵連串事故對乘客安全並未構成威脅,但本港人口集中,地鐵每天運行3千多班次,平均每天乘客量240萬人次,一旦出現危及乘客安全的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所以,無論政府和地鐵,都不能對連串事故掉以輕心。尤其是政府的鐵路視察組,不僅要扮演合作角色,而且應發揮監督作用。若顧問公司的檢討報告未能服眾,應不排除政府的鐵路監察組,直接檢討事故原因,以促進地鐵全面改善安全問題。(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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