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5] 「工資」「工時」立法弊大於利
■梁君彥 立法會自由黨議員
香港一向奉行自由市場經濟,一切以市場供求為基礎,「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的建議,不符香港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政府如果立法管制,弊大於利。
經濟事宜,用政治手段去立法干預,是不智的。工商界一直支持以「循序漸進」的方式落實民主普選,是希望香港的政黨能夠假以時日,會以成熟的態度,理性地處理民生事宜,懂得以香港整體利益為出發,而非為貪一時的掌聲,大派免費午餐,扭曲自由經濟定律。
工資應由市場自動調節
勞工界過分迷信「最低工資」,以為立法制定了「最低工資、最高工時」之後,就可以保障基層勞工的生活水平,是不切實際,亦罔顧香港一向賴以成功的自由經濟體系、工資應由市場自由調節的典範。
大家必須明白,最佳保障勞工階層利益的方法,是「就業」,而不是「工資」。金融風暴之前,香港經濟蓬勃,工人的收入隨著經濟起飛而大幅調整。只是,近年經濟不景,全球一體化,我們的競爭來自四方八面,加上經濟結構轉型,工資下調是無奈的事。亦唯有適當地調整工資、提高生產力,才可以重新提升香港的競爭力,搞活本港經濟。只要經濟好,大把職位空缺,打工仔自然有議價條件,無需立法干預。
立法並不能保住工人飯碗
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一環,工資定得低,難以發揮保障工人的作用;定得過高的話,商人計算一下成本,認為難以經營,就會向外遷移。一旦工作崗位流出香港,本地工人的基本就業不保,「最低工資」就形同虛設。
陳婉嫻議員是出於關心基層勞工的利益,而提出這個訴求;但現實是,「最低工資」隨時有可能變成扼殺工人就業的「惡法」。2001年,美國Cato Institute發表了一份詳盡的研究報告,分析1990至1991年間,美國調高最低工資後的工人就業情況,發現在調高最低工資後,差不多所有年齡組別的工人受僱的機會都下跌,尤其15至19歲的年輕工人受影響最大。此外,美國官方機構Minimum Wage Study commission就曾經指出,最低工資不利年青人就業,最低工資每上調百分之十,就會令青年就業率下降百分之一至三。該組織強調,最低工資亦會影響僱主投放在職培訓的資源,間接削減員工晉升的機會。
僱主僱員利益一致
根據資料顯示,2003年的企業破產個案仍然高企,有9,100宗,反映本港經濟仍未全面復甦,營商環境依然困難;諾在這個時候作如此大的轉變,只會對苦苦掙扎求生的中小企落井下石,對香港整體及打工仔都毫無益處。
我認為,僱主和僱員的利益,是一致的,經濟好,大多數的僱主絕對願意與員工分享成果。近期多間大公司已公開承諾為員工加薪、派花紅,已為其他公司立下榜樣。勞資雙方,其實是同坐一條船,勞資合作,齊心搞好香港經濟,共創美好投資環境,令市場有更多工作,才可以保障到工人就業,員工才可以爭取到優厚待遇。
堅守自由市場原則的重要性,猶如人權、新聞自由一樣,是香港成功的要素,必須捍衛。(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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