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5] 縱容野蠻 法治受損
■白 柳
梁國雄在立法會企圖以身體語言近身向董特首示威,並借此大鬧議事堂,導致董特首問答大會停擺,延遲浪費寶貴時間和公帑,證明其「野蠻民主」已日漸囂張,有關方面如一再縱容,勢必製造法治笑話,不但在國際上影響極壞,且令香港蒙羞,也將成特區一大隱患。
民主須在有效管制下進行
「長毛」一再衝擊建制程序,證明了西方公共行政學關於有效民主必須在有效管治條件下進行的均衡理論。如果喪失平衡,有關方面只是以弱勢管理,縱容野蠻民主橫行,最後必然法治精神喪失殆盡,還奢言什麼民主,乾脆以野蠻對野蠻,大家都「顯示肌肉」,「長毛」你是否準備真正硬解決?你已經多次出爾反爾,跪低多次,諒也只是銀樣臘槍頭,一泡驢糞蛋表面光鮮了。
「長毛」等人一再宣揚自己代表多數,所以野蠻民主大條道理。其實這是彌天大謊。香港六百八十萬人口,只有不足百萬投票支持泛民主派,佔人口的大多數,包括投票的,有票不投的,及大多沉默人群,均沒有支持所謂泛民主,這些「政客」有什麼資格狂言自許?
再說,難道有票即可犯法?有票即可發假誓?高呼「結束一黨專政」不到一分鐘即按宣誓詞宣誓,這樣的違反法律行為如果有關方面一再縱容,勢必為患香港法治基礎。
香港法制向來令人肅然起敬
香港號稱法治為本,借貸不申明自己真正財政狀況甚至可以被控發假誓,有一高級警司即因此獲罪。廉政公署有一職員在法庭上發假誓,否認自己講過的誤導被捕人士的陳述,最後都追究刑事責任。人們都因這些種種案例而對香港法律之嚴明公正肅然起敬。但「長毛」種種涉嫌發假誓的行為,如果有關方面一再縱容,豈止香港法治蒙羞,簡直就是螻蟻之穴,可潰千里之堤,任何人都可以野蠻民主挑戰法律,香港的光輝還能不黯然失色嗎?
不可屈服於野蠻民主淫威
立法會裡,不少所謂法律界人士,收入可觀,水平卻令人生疑,如果不是政治火遮眼,五官失靈,豈能不知「長毛」之害?說到底,是法眼蒙蔽,派性高於一切,自由心證不再自由,政治埋沒專業。奉勸一少數「長毛」的老友,以後請不要大聲地揚言「法治」,「長毛」經常違法亂紀,你們與之為伍,拍膊頭,縱容發難,還有什麼臉面講「法治」?假髮可以棄掉,法典可以墊腳,一切大話可以休矣!
任何犯法者,不可縱容。近年來所謂弱勢管治,其實很多都是理直氣不壯,屈服於野蠻民主的淫威之下。要想改變弱勢,不浪費公帑,必須堅持法治,對「長毛」這類垃圾進行環保清理,以正法律程序之公義,以弘揚社會正氣!(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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