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7] 社聯八大扶貧建議
一、在社會福利署各分區設立貧困兒童發展基金,重點支持低收入、單親家庭的兒童、殘疾兒童等參與各種學習、發展及課餘託管項目;
二、檢討現時各種學費減免及書簿津貼的申請資格及發放程序,例如提早在暑假為曾獲取書簿津貼的學童發放有關津貼;
三、為貧困及沒有領取綜援的清貧長者提供現金補貼,以改善生活,並研究推行全面退休保障;
四、檢討綜援制度,包括以基本生活需要預算重新釐定綜援標準金額及調整機制,回覆及增加個別特別津貼項目,例如學童眼鏡、長者中醫開支、長者看病的交通津貼等;
五、增加為較多貧困家庭聚居的地方撥款,資助社會服務團體為貧困家庭提供地區支援服務及開展社會經濟發展項目,以促進貧困兒童、長者、婦女、低收入人士的發展及社會參與;
六、為低收入、單親家庭提供綜援以外的補貼,如私人樓宇的租金津貼、延長公屋租金津貼的期限、為居住偏遠地區的低收入勞工提供交通津貼等;
七、將部分外判合約交由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或自助組織承辦,以達到培訓失業、低學歷、殘疾人士及鼓勵他們創業的目的,同時為他們提供合理的工作收入;
八、將消滅貧窮訂為施政方針,同時透過成立扶貧委員會或跨部門協調機制,加強對貧窮問題及影響的研究及評估、不同政策及服務間的協調、以及推動社會關注貧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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