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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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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8] 政府應致力知識產權保護

■西濱林

 最近在深圳召開的第六屆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上,國家知識產權局透露將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在《反壟斷法》出台前先行推出《知識產權反壟斷條例》和建立知識產權保護預警機制。

經濟現代化國際化重要環節

 (一)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是本港經濟現代化和國際化的重要環節。它直接關係到香港的國際形象和聲譽。香港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已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成效顯著。

 具體表現:一是實行包括知識產權公約在內的絕大部分國際公約;二是維持過往制訂和通過的一系列本地化、現代化的保護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例如《一九九六年知識產權「世界貿易組織修訂」條例》、《專利條例草案》、《版權條例草案》、《商標條例草案》和《註冊外觀設計條例草案》等;三是嚴厲打擊侵犯版權等非法活動,降低對知識產權犯罪刑事處罰的門檻,以加大對此類犯罪的震懾。

政府應重視 市民齊支持

 (二)健全法制和擁有龐大人力資源是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保證。事實表明,企業若要保護自身知識產權,首先要建立強大的知識產權資產,包括專利申請、商標註冊、版權註冊、知識產權法律意見和保護商業秘密等,同時還要充分了解目標市場,做到「知己知彼」。

摸索保護知識產權方式

 (三)根據香港的經濟地位和特點,進一步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水平。重要的是進一步摸索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加強對市民、尤其是青少年保護知識產權的宣傳教育,全面提高其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意識和水平。

 首先要深刻地認識到知識產權作為無形資產和競爭武器的重要價值及其在開拓、佔領國際市場、保護競爭優勢的重要意義;其次,要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的立法,在產品專利制度的設計上給予政策傾斜,把專利作為業績考核指標之一,設立發明獎、專利獎等方式來鼓勵發明創造,提高創新能力,利於產出創意品牌;其三,堅持「以我為主,互利發展」的原則,切實保護知識產權。根據本港的實際和特點,港資企業可藉資源、知識、技術以及與內地聯繫密切的優勢,切實保護知識產權,爭取比外資企業更佳的商機,走互利發展的現代化、國際化之路。(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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