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9] 林瑞麟:有共識始訂政改時間表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表示,由於社會各界對於政制改革問題意見紛紜,目前難以訂出詳細的政改時間表。他指出,應該先讓社會對政制檢討有共識,才能交代詳細的步驟;而未與中央政府商討前,香港亦難以就修改基本法機制作討論。
四號報告書將發表
林瑞麟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將會在下月或十二月發表第四號報告書,小組正研究公眾對第三號報告書的意見,以及用甚麼形式發表新的報告書。他強調,政府會以整體思維來處理政制改革的問題,今年完成公眾諮詢後,將在未來兩年進行工作,其中包括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及處理本地立法。他又說,選舉管理委員會將就今屆立法會選舉安排,於下月上旬向行政長官遞交中期報告。
另外,委員會在開始討論時,多名「泛民主派」議員表示,不滿政府未能對十項委員會建議討論的事項,包括修改基本法機制、零七年以後政制發展檢討、政黨法等,訂出建議討論時間表。林瑞麟回應時表示,由於對部分議題政府早已經表明立場,現階段實在難以推行,所以未有在文件中列出討論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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