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9] 推動「民企自由行」三大關鍵
■梁賢實 經濟評論員
國家已批准的「民企自由行」措施出台,將促進香港的金融、房地產等行業發展,並有利香港解決就業問題,其意義比此前開放的「個人遊」要大。特區政府應認真研究其特點和應對措施,尤其要了解他們對香港投資存在的顧慮及希望得到的支持,在此基礎上制定應對措施和政策,並要組織好力量推廣。而在具體實施的層面上,關鍵又是外匯配套,港府應盡快與中央政府共同研究出相關的措施。
過往手續繁瑣影響來港投資
備受香港工商各界重視的內地與香港合作措施「民企自由行」,有關政策已經放寬。9月6日,國家商務部、國務院港澳辦正式公佈《關於內地企業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開辦企業核准事項的規定》,把以往大部分由國家商務部批准來港投資的權力下放到省級主管部門。這一措施的出台,將有利香港的各業,尤其是金融,房地產等業,並有利香港解決就業,對復甦中的香港經濟,無疑是一支強心針。
香港是國際大都市,由於其實行自由港政策及低稅制,法制健全,是國際性金融中心、航運中心,是海外與中國的經貿橋樑,近幾十年來吸引了眾多外國資本及內地資本投資。資料顯示,截至2003年底,內地在香港的投資累計金額已超過2千億港元。其中,僅廣東在香港的企業便有6百多家,投資總額達150多億元。內地駐港企業無論在香港回歸前後,對香港的社會穩定、經濟繁榮,擴大就業,溝通內地,拓展海外市場,都起到積極的作用。近年,隨著內地經濟高速發展,民營企業有了長足發展,它們為開闢國際市場,不少都有到本港設立企業及辦事處的強烈願望。但由於過往來港投資,須由國家商務部批准,並由港澳辦、外匯管理局等相關部門核准,手續繁瑣,影響了其願望實現。
有助促進香港全面性發展
由於此次放寬內地企業來港,目的是進一步刺激香港經濟復甦,故主要是鼓勵民企來港投資,包括新辦公司、收購、參股、注資等,但對於來港「買殼」,或進行買賣股票等投資性業務,仍會嚴格控制,需由國家商務部批准。至於投資行業,則不受嚴格控制。
內地民企來港投資經營,首先要置業或租用營業場所及居所,必然利好香港房地產業。其要按國際市場要求進行經營,對香港服務業需求,如會計、律師、進出口及物流業服務等,也必然增加。而無論各行各業發展,都少不了要多聘人手。可以說,內地民企的「自由行」,對香港發展有全面性的促進,意義比一般「自由行」要大。特區政府應當高度重視,並做好有關工作。為此筆者有如下三點建議,
建議港府做好三項工作
首先是特區政府應該把推動內地民企來港自由行,作為推動香港經濟復甦、解決就業的重要策略。要認真研究其特點和應對措施,包括來港自由行企業的主要地區分布、行業特點、經營模式、資金大小、僱工人數等。同時要了解他們對香港投資存在的顧慮,及希望得到的支持。在此基礎上,制定應對措施和政策。
第二是要組織好力量推廣。不僅香港投資推廣署、香港貿易發展局要在內地加緊擴廣,政府駐穗、駐滬及駐京辦事處都要參加。還要協助香港的工商界團體推廣,幫助它們向內地企業提供各類諮詢服務,介紹合作伙伴等。政府有關官員也可藉著參加內地的訪問及其它經貿活動直接推廣。鑒於近期香港參與大珠三角及泛珠三角合作機制及協議,應透過這些機制及協議的幫助,加強在這些地區的宣傳推廣。
第三是進一步與中央有關部門磋商,深化CEPA,完善內地企業來港自由行的細節措施。從目前來看,關鍵是外匯配套措施。過往內地企業來港受限制,主要是因為來港等同出國,除審批手續繁瑣外,外匯控制過嚴又是主因,現時有關制度仍相當嚴格。因此,儘管現時放寬了民企來港經營的限制,如果不在外匯管制政策上放寬,民企仍無法真正放開自由行。但由於牽一髮動全身,中央政府為了保障國家金融穩定和經濟安全,對放開來港企業的外匯管理是慎重的。為此,特區政府一個重要任務是與中央政府共同研究,制定出一個既有利內地民企來港自由行,又有利於內地金融業與國際接軌,至少是不損害國家經濟安全的外匯措施。香港有眾多國際級的金融管理機構和人才,相信有助解決這個問題。(文匯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