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10月20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10-20] 重傷者需留台觀察

 【本報訊】負責診斷4名在瑞芳醫院留醫的傷者的主診醫生王振華表示,由於部分傷者的傷勢較嚴重,加上頭部有外傷,暫時不適宜搭飛機,他們需要觀察多一段時間,才予他們返港。

他說:「陳小弟弟的傷口比較複雜,因為屬於污染性傷口,應該需要住院兩、三個星期,觀察一下,到時再回去,這比較安全。陳先生方面,傷口要觀察一個星期。」

 院方又表示,由於方便集中照顧意外中的傷者,4名留院的傷者會轉到長庚醫院繼續治理。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