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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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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0] 公屋冷氣機滴水與扣分制

■何偉民 公屋聯會總幹事

 現時房屋署於1997年前落成的公屋單位,絕大部分未有安裝冷氣機的排水管,僅於2003年房屋署收到冷氣機滴水的投訴高達五千多宗,居民怨聲載道,指摘房屋署對冷氣機滴水問題孰視無睹。不過,房屋署實施扣分制一年多以來,冷氣機滴水一直未有納入扣分制。

 關注團體公屋聯會曾於2002年,要求房屋署全面為公屋單位加裝冷氣機去水位或排水管,徹底根治冷氣機滴水問題,同時建議將冷氣機的滴水納入扣分制,以改善屋h的環境衛生,但房屋署當時以財政緊絀為由,避而拒之。

 日前,房屋署副署長劉啟雄公布:將公屋冷氣機滴水重新考慮納入扣分制的方案之中。對此,公屋居民、公屋區的議員及關注團體反應強烈,寄望房屋署早日完善解決滴水問題。

 房屋署若實施冷氣機滴水扣分制之前,建議及要求房屋署對不同類別的屋h分期分批實行;如對已經安裝有去水位的屋h;租戶能夠將冷氣機水引到洗手間、露台的屋h或單位先執行。

 其次對未設有冷氣機去水位的屋h或單位、房間,應待房屋署統一完成加裝去水工程後方實施。以加強執罰冷氣機滴水的住戶,解決冷氣機長期滴水問題。(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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