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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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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1] 宋立功促罰失職者

 【本報訊】城大專業進修學院高級講師宋立功認為,巨星匯紀律聆訊關係到政府的管治威信,如果有官員在維港巨星匯事件之中失職,就必須要處分。

 他說:「嚴厲的可能要他(有關官員)提早離職,亦可能是將其調職,或是降職,甚至可以在其薪金方面作出扣減,以作處分。所有這些都是可以考慮的。但無論如何,我希望今次的聆訊,不是一個『過冷河』或者是冷卻此事,到最後就不了了之。」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的紀律處分將視乎行為不檢的嚴重程度決定,懲處共分7級,最輕的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其他依次為譴責、嚴厲譴責、罰款、降級、強制退休,最嚴重的會被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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