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1] 前市局工程將列清單
【本報訊】(記者 梁祖蓮)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昨日在立法會表示,兩個前市政局尚遺留103項工程有待檢討,當局會再諮詢18區區議會決定優先處理,在3個月內提出一份清單,向立法會有關事務委員會詳細交代。不過,有不少議員批評,政府處理這些項目的時間過慢,需要檢討箇中因由。
何志平稱,兩個臨時市政局於00年1月1日解散後,遺留下169項工程,其中涉及環境衛生設施的有30項,而涉及康樂及文化設施則有139項。涉及環境衛生設施的工程共有30項中,其中8項已獲得撥款共約3.9億元進行工程;尚未獲得撥款的項目共有22項,其中包括兩項延遲進行的工程,8項正在進行檢討的工程及12項認為無需要進行的工程。涉及文康設施的139項工程計劃,包括「加速推行工程計劃」內的64項工程計劃,以及「加速推行工程計劃」以外的75項工程計劃,其中32個已完成。
何志平:策劃需時
民建聯張學明、工聯會陳婉嫻及民主黨李華明均質疑政府的「加速」進度。何志平回應說,加速是表示優先考慮,並非立即「上馬」,還要安排和策劃。由於策劃工程需要時間,亦有優先次序,故需要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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