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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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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1] 動議「公投」極不負責任

 連日來,越來越多社會人士對「泛民主派」公然在立法會動議公投07/08普選的做法,提出批評。

 日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首次會議上,提出一項荒謬的動議,要求特區政府就07/08普選盡快進行「全民公投」。「泛民主派」議員更企圖以突襲和「逼宮」方式通過動議,但遭到失敗。這種有預謀的突襲手法,凸顯了他們進行違憲違法活動時的心虛和鬼祟。

 政務司司長曾蔭權嚴正指出,特區政府決不會就07/08年選舉進行公民投票。他斥責有關議員提出公投,是將市民推向不切實際的途徑,只會耗費市民的精力。特區政府的這一立場,不僅是對憲法和基本法的維護,也維護了市民福祉和香港民主的健康發展。

 人大常委會今年4月26日決定07/08年不實行普選,是根據人大釋法內容,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完全合憲合法。人大決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特區憲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容質疑和挑戰。作為立法會議員,必須帶頭遵守和維護憲制。但張超雄卻提出「全民公投」挑戰人大決定,這是明顯違憲,絕對錯誤和不能接受。

 基本法規定,凡涉及政治體制和政府運作,立法會議員不得提出法律草案。基本法還規定,基本法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並對修改提案權作出了嚴格規定。張超雄的議案,涉及政治體制和修改基本法,無論在性質上和程序上,都明顯違反了基本法。

 「全民公投」動議引起社會各界廣泛批評後,張超雄昨日辯稱公投無法律約束力,民主黨李柱銘聲稱他不明白為何不可公投。張超雄是否對公投無知而貿然行事姑且不論,但作為大律師的李柱銘等人,應該沒有理由不知道公投的性質以及為何香港不可以公投。

 國際法禁止以任何理由用公投方式損害一個國家的主權完整。為了防止一個國家某個地區或某部分人利用公投進行別有用心的活動,1960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明確指出:「任何旨在部分或全部分裂一個國家的團結和破壞其領土完整的企圖,都是與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相違背的。」香港特區的一切權力都由中央授予,根本不能用「全民公投」挑戰中央權力和國家主權。「台獨」勢力叫囂要在島內搞「全民公投」,是分裂祖國的危險行徑。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應知所警誡。(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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