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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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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1] 「公投」議案用心險惡

■盧 明

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今天發表署名文章,譯載如下: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首次會議上,提出就07/08普選盡快進行「全民公投」的議案,部分「民主派」議員企圖以混水摸魚方式通過,但遭到否決。

妄圖置港於政治實體地位

 對此,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指出,特區政府不會就07/08年選舉進行公民投票,並批評有關議員提出公投,是將市民推向不切實際的途徑,只會耗費市民的精力。「公投」議案的荒謬性和危險性,也引起香港社會各界廣泛批評。社會各界人士指出,議案中「全民公投」的字眼,是將香港置於一個獨立政治實體的地位,內容明顯違憲。

 今年4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對基本法的有關解釋,作出07/08年不實行普選的決定,這一合憲合法的決定對香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香港特區任何人都要遵守,立法會議員更不得質疑和反對。但是,張超雄卻提出「全民公投」,蓄意挑戰人大決定,這種危險的違憲行徑,不僅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而且是企圖誤導市民,欲將市民綁在他們對抗中央的戰車上,推向不切實際的途徑,其用心十分險惡。

妄圖挑戰中央權力國家主權

 面對社會各界批評,張超雄和某些「民主派」議員竭盡狡辯之能事。他們或辯稱「公投是讓市民表達具體意願,並非取代人大釋法的決定」,或佯裝「不明白香港為何不可以公投」。但是,張超雄是大學講師,李柱銘和余若薇是大律師,不可能不知道公投是怎麼回事,也不可能不明白為何香港不可以公投。事實上,國際法禁止以任何理由,用公投方式損害一個國家的領土完整和主權。香港的一切權力都由中央授予,不能「全民公投」挑戰中央權力和國家主權。

 香港政制發展的主導權和最終決定權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香港07/08年不實行普選,同時決定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在不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下,兩項產生辦法可以根據循序漸進的原則和香港的實際情況作出適當修改。曾蔭權指出政府正就07/08年選舉進行諮詢,預期明年中社會有共識時,會發表第五號報告書,再進行立法工作。在人大決定的框架內,香港擴大民主參與仍然有廣闊的空間,港人可以在漸進通向普選的平台上充分發揮民主智慧,把香港政制發展穩步健康地推向前進。  (文中插題為編者所加)(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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