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2] 港比簽免雙重徵稅協定
【本報訊】香港與比利時政府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已經生效,從現在起,兩地居民在對方地區的收入,可獲得減免稅項。
鼓勵兩地人相互投資
香港稅務局局長劉麥懿明昨日表示,比利時居民透過在香港常設機構賺取的利潤,可在比利時獲全數豁免徵稅。從事航運及航空營運業務的香港或比利時居民,只須就有關收入在香港或比利時繳稅。她說,這是香港第一份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希望為有意投資的人士提供更明確穩定的投資環境,鼓勵相互投資。
目前香港已與其他地區簽訂了二十五份避免雙重徵稅安排或協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