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2] 「突襲公投」與「漸進港獨」
■白 柳
泛民主派是一幫烏合之眾,什麼人都有,其中也 有準港獨分子,張超雄應當是最有嫌疑的一個。所謂「突 襲」提出「公投」,就是他學習陳水扁的第一步。亦步亦趨,是張超雄的必然邏輯,張的內心是根本不承認基本法的,所以才會針對人大已定具憲政地位的否定○七、○八直接普選決議發動進攻,以「公投」變相提早進行全面直選演習。
「漸進港獨」搞全面直選演習
這種陰濕小動作,和陳水扁不斷賊佬試沙煲,踩憲政底線的漸進式「台獨」,如出一轍,明知不可為而為,這不是「漸進港獨」的漸進否定人大權威試驗又是什麼?
張的玩麻在於明知不可行也要難堪政敵和對手,謀取政治利益。張之所以如此盤算,是因為他知道憲政的嚴肅定位,在香港許多人包括張的社會基礎中,仍然是一筆糊塗賬。許多人根本視「一國兩制」為無物,以為可以視作遊戲一般地對待基本法。更有別有用心的美國乾兒子李柱銘以大狀身份跑出來假借「剩餘權力」的概念為張的「公投」塗脂抹粉,但這是徒勞的。法律的基本概念是大法管小法,後法管前法。
李柱銘為張氏劣行開脫
基本法是香港最大法,權力來自中國憲法,本身並無剩餘權力,所謂法律沒有規定即可合理存在是有前提的,必須符合基本大法即香港的基本法。這是憲政基本常識。李柱銘內心不承認基本法,但又不敢公開宣之於口,所以就詭辯術不斷「拉布」出台遮掩,妄圖為張超雄「公投」建議是針對人大已定的憲政事項,針對基本法已定政制程序進行衝擊,企圖製造政治事端種種劣行開脫。
張超雄本來就不光明正大,自知自己是在玩火,所以就趁機突襲,想置香港於不斷加大的張力之中。張超雄雖叫超雄,但如果想玩陳水扁式的政治,注定玩得頭破血流,張超雄也只是雕蟲小技黔驢技。
「公投」首先是一個政治問題,張的「公投」之說是針對憲政問題不是其他的小問題,而且是憲政已決定的問題,以「公投」動員全社會質疑憲政最高權威,本身就是明明白白的挑釁,想動搖法律的憲政根本。
知法違法暴露其心中無法
其次法律上也是站不住的,一國之中的城邦,想用「剩餘權力」作憲法外的動作,只能證明所謂大狀連基本常識也沒有,否則是故意忽略大法,企圖以小法動搖大法,這種法律倒立的觀點正是其政治凌駕法律的大暴露。「公投」在民主實踐歷史也是證明很容易成為分裂主義者的工具。台北的歷史演進已證明所謂「公投」,不過是竊國之賊常用工具,「公投」贊成台獨,和「公投」否定「一國兩制」,不過是一劇本兩地演出罷了。
於法,於史,於政治現實,「公投」無異於公開號召投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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