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5] 「公投」違憲絕對行不通
■周八駿
在立法會選舉後香港社會政治氣氛趨於緩和的背景下,少數人主張公投不但違憲,也絕不可能成事。主張公投的固然是「民主派」中少數人,但是,「民主派」仍以07/08年雙普選作為追求來維繫其鬆懈的集合。但所謂香港大部分選民仍要求07/08年雙普選,這個說法經不住推敲。
若干「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主張公投來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07/08年雙普選。內地學者批評公投違反《基本法》,李柱銘以《基本法》第二稿附件一有過類似公投的文字為根據,指責內地學者不懂歷史。不是別人不懂歷史,而是李柱銘大律師丟掉了基本常識。請問:《基本法》定稿附件一刪去了第二稿附件一類似公投的文字,不正說明《基本法》排除了以公投來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重大事務的做法?因此,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主張公投,怎麼能說是符合《基本法》?
李柱銘丟掉基本常識
在一個國家的代議政制下,社會公共事務凡需要立法的,一般都由立法機關議員亦即代議士按照立法程式來審議通過;惟有特別重大的社會公共事務才需要訴諸公投,或者由公投來對立法機關通過的法案予以複決,或者直接由全體公民投票來做決定。公投絕不如香港某些人士所說是收集民意的一種方法。
張超雄當選第三屆立法會議員後,帶頭鼓吹公投,是對他自己在香港政壇的定位。民主黨個別立法會議員堅持激進的政治反對派立場已經多年,跟民主黨內某些認真主張與中央溝通的同僚顯出了差異。本文執筆時,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表示將視乎民意來決定對公投的立場。希望以法治為安身立命之本的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能夠正確理解公投的意義和香港的憲制地位。
張超雄自我定位
公投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地位,不可能成事,這一點毫無疑問。在立法會選舉後香港社會政治氣氛趨於緩和的背景下,少數人主張公投不過是一場茶杯風波。我相信,中央既不會因為「民主派」少數人頑固而減弱與「民主派」溝通的信心,也不會相信與「民主派」溝通就能使其中某些人改變立場。
主張公投的固然是「民主派」中少數人,但是,「民主派」仍以07/08年雙普選作為追求來維繫其鬆懈的集合。其代表性人物在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後拋出一個貌似堂皇的理由:「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合共取得62%選民支持,證明香港大部分選民仍要求07/08年雙普選。
這個說法經不住推敲。
「民主派」各黨派和個人固然在競選第三屆立法會議員的聯合政綱中提出2007年和2008年雙普選,但在競選過程中,似乎為營造「誠意與中央溝通」的氣氛而普遍淡化或弱化了這一口號。某些親「民主派」政治評論批評本次競選缺乏議題,便折射了這一點。此其一。
經不住推敲的說法
部分選民投票給「民主派」候選人,是綜合多種考慮,動機不一致。包括香港大學民意調查計劃的多個民意調查於9月12日在票站調查結果顯示了這一點。此其二。
「民主派」一再宣揚去、今兩年七一遊行者是支持07/08年雙普選的,但是,呂大樂教授在《七一效應沒有消失》(載《蘋果日報》2004年9月21日評論版)指出,七一遊行者對政制改革的理解(怎樣改?何時改?)是存在著分歧的。此其三。
綜合以上三點,請問:怎麼能簡單推斷香港大部分選民是僅僅因為支持07/08年雙普選而投票給了「民主派」?即使近一年來多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受訪市民支持07/08年雙普選,也必須全面分析。
市民最關心經濟民生問題
第一,只要民意調查問卷是問什麼是市民最關心的,無一例外地大部分受訪者都答經濟問題或經濟與民生問題,政治問題總是居於次位。香港大學民意調查計劃於2004年9月13-15日的調查顯示,65%受訪者最關心的是經濟問題,其次21%受訪者最關心社會問題,表示最關心政治的僅有8%受訪者。
第二,只是在問是否希望07/08年雙普選時,大部分受訪者才給以肯定回答。然而,政制發展是十分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應當把它分解成一系列問題來諮詢市民,不能簡單地提出一個時間表來讓市民選擇。換言之,政制發展時間表必須取決於社會條件,而不是社會條件遷就預設的時間表。
第三,負責任的政府在決策時必須考慮民意,也必須分析民意,因為民意是複雜而飄忽的。政策既要反映民意,又不能遷就民意,這是一個不容易達至而又務必達至的平衡。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和第四屆立法會產生辦法,所有負責任的政黨、政治團體和政治人物都應該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引導社會各界尋求可行的共識方案。(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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