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10月28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10-28] CEPA第二階段713項零關稅產品原產地規則

■74%產品採用香港現行以工序界定的原產地規則,這些產品包括紡織及成衣製品、食物及飲品、藥物及部分塑膠和金屬製品。

■11%產品採用「稅號改變」標準。

■7%產品採用30%附加值的規則,這些產品多屬機器及電動器具等。

■8%產品,主要為水產品,將按出生地、飼養期、捕撈水域等規則。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