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8] 梁振英:提公投不合法理 放大圖片
梁振英(左二)指有議員提出公投一事,「於法於理俱不合」。 (張立新 攝)
【本報訊】(記者 葉傲冬)行政會議成員梁振英昨日在一個公開場合指出,立法會議員提出的所謂「公投」,從一開始已沒有法律的效力,整件事基本上「於理不合、於法不合」,繼續而行只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當被問到湯家驊提出要求全體立法會議員上京表達對雙普選的意見時,梁振英希望港人可以在行政、立法兩者的關係上多加討論。他又呼籲市民在關心何時有雙普選的同時,應該考慮由雙普選出來的特首及立法會議員可以怎樣運作,才能夠更好為香港市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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