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30] 專家料《物權法》明春通過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凝哲29日電】被稱為「保護私有財產根本保障」的《物權法(草案)》在剛剛結束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中被再次審議。參與起草的專家樂觀表示,該草案通過人大常委會三審的可能性非常大,並有望於明年三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正式通過。
據專家介紹,《物權法》是對憲法中「保護私產」原則的具體化,整個草案均牽涉到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此次通過人大常委會二審的草案中關於「遺失物拾得人在將遺失物歸還後,有權獲得保管費等必要費用或報酬」的規定,受到社會各界關注。
灰色收入應否列私產成焦點
草案的另一焦點則在於「灰色收入」是否應被列入私有財產而收保護的問題。在內地,「灰色收入」被定義為「不能完整交代其原始來源及積累過程的私產」。此次已經過二審的草案中亦未對「灰色收入」做出判斷。有學者認為,「灰色收入」是《物權法》的大敵,若不明確劃分其定義,《物權法》對公民創造財富的鼓勵,就很可能變成創造「灰色收入」的鼓勵。他建議,應借《物權法》即將出台之際,對這個問題做出基本清晰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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